根据《学院2021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办法》(宁交院安[2021]44号)文件精神,经过部门推荐、民主评议、安委会通过,以下部门和人员被评为2021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安全先进个人,现予以公示如下:
一、安全先进部门名单(11个)
党政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处、安全保卫处、总务处(基建办)、机电交通系(含金陵实训基地)、学生服务中心、汽车驾驶实训基地、教育培训中心、智能信息系、基础科学部、财务(审计)处。
二、安全先进个人名单(12人)
唐丽萍、徐橙、奚卫东、王政、刘从锋、姚季、史新青、郭光明、滕芝健、张虎、刘小虎、朱伟成。
三、公示时间:2022年1月17日—1月21日
四、监督电话:84368760